号: 003192589/201905-00035 信息分类: 意见反馈
发布机构: 宿州市政务公开网
成文日期: 2019-04-25 发布日期: 2019-04-25 15:36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关于推进安置房建设的意见反馈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关于推进安置房建设的意见反馈

来源:市房产管理服务中心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19-04-25 15:36 编辑:房管局

宿州市是皖北欠发达地区的大市,由于历史因素和经济发展水平等原因,城市建设方面欠账较多,棚户区改造任务十分艰巨。我市自进行棚户区改造以来,市委、市政府将棚户区改造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发展工程,强化推进措施,创新破解难题,切实抓好落实。棚户区改造工作,不仅改善了居民的居住条件,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还在完善城市功能、提高城市形象,以及完善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促进了住房供应和需求的总体平衡拉动投资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目前,全市已改造棚户区居民18.71万户,1965万平方米,约40万居民的居住环境得到改善。但由于棚户区范围大,涉及群众多,被征迁居民满意不满足的情况确实存在。另外,根据被征迁居民意见,棚户区改造大多采用就地安置,安置房建设要经过规划设计、征迁安置和房屋建设等多个环节,改造周期一般在三年左右,居民感觉过渡时间较长。

为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早日让被征迁居民入住新房,市委、市政府采取了各种积极有效的措施,保障了棚户区改造合法、平稳、有序的推进。一是切实加强领导,建立了快速推动棚户区改造工作的运行机制。市、县政府高度重视棚户区改造工作,要求要紧紧抓住“搬得好、拆得顺、建得好、住得稳”四个环节,组织安排好棚户区项目改造工作。建立了“市级负总体责任、县区负主要责任、部门负相关责任”的责任体系,市、县区成立了棚改领导机构,对所有建设项目,对项目实行一天一报告,一周一调度,一月一盘点,确保项目按时间节点快速推进。二是提高安置房品质,为棚户区改造工作提供有力保障。安置区优先安排在交通便利、公共设施较为齐全的区域建设。坚持不低于同期普通商品房设计标准,同步做好小区内外的市政配套设施建设,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化率、地下车库等主要相关指标均不低于普通商品住宅小区。在施工程序上,严格按照科学施工程序要求,执行基本建设程序,选择实力强、信誉高、业绩好的施工企业参与工程建设。所有项目必须按建设法定程序进行公开招标,在建设中实行监理、工程质量监督、工程验收、审计等相关制度。在建筑材料上,严把建筑材料质量关,执行建筑材料进场复验制度和材料送检见证取样制度,建筑材料、商品混凝土进场使用前必须检查合格并经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在竣工交付上,严格执行工程验收标准,全面实施和严格执行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制度和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等单位联合验收制度,落实质量终身负责制。三是坚持有情和谐征迁,确保了棚户区改造工作依法平稳有序市委、市政府将房屋征迁工作作为推进棚户区改造的基础和前提,集中力量,抓实抓好。按照“市指导、区包干、街道负责、社区操作”的原则,实行工作重心下移、责任落实在基层,明确市、区、街道(乡镇)、社区(村)的职责。完善政策体系。先后出台了《宿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宿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认定暂行办法》、《宿州市征迁拆违工作责任追究办法》等,为征迁补偿工作提供依据和政策支持。坚持依法操作、阳光操作,做到“一个政策执行、一把尺子衡量”,被征迁户房屋的面积、补偿的标准与数额、补偿协议的内容等都公开、透明,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四是切实加强舆论宣传,营造支持配合棚改征收工作的浓厚氛围。坚持宣传舆论为先导,把做好群众思想工作作为棚改工作的重中之重,坚持政策指导、宣传引导,思想疏导,让群众了解政策、熟悉政策、掌握政策,从而接受政府决策。通过现场观摩、媒体宣传、现身说法等形式,深入宣传棚户区改造的意义、作用和政策。积极邀请群众参与棚户区改造征迁和建设的监督工作,不定期的组织被征迁居民到施工现场参与工程质量的监督,让广大群众切实感受到棚户区改造带来的好处,争取群众的支持和拥护,营造棚改浓厚氛围。

下一步,我们会进一步加快棚户区改造的征迁进度和安置房的建设,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尽量缩短建设周期,并建立长效机制,确保被征迁居民及时、及早入住新房。

次感谢您对我棚户区改造工作提出的宝贵建议,的建议将对宿州市棚户区改造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衷心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我市棚户区改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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