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92589/202004-00007 信息分类: 其他解读
发布机构: 宿州市房产管理服务中心
成文日期: 2020-04-16 发布日期: 2020-04-09 09:21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部门解读】关于《宿州市房产系统推进“双随机、一个公开”工作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部门解读】关于《宿州市房产系统推进“双随机、一个公开”工作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来源:宿州市房管中心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0-04-09 09:21 编辑:宿州信息公开042

一、  文件出台背景和依据

(一)文件出台的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国发〔2015〕6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皖政〔2016〕9号)部署要求,进一步推动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创新政府管理方式,规范房产市场执法行为,建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切实解决检查任性和执法扰民、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问题,为我市房地产市场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二)文件出台的依据

1.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2.宿州市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实施方案

二、文件制定的意义和总体考虑

进一步推动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创新政府管理方式,规范市

场执法行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精神,按照省住建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细则》、市商改办《关于做好宿州市市场监管领域2020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要求,市房管中心依照工作实际,制定此实施细则。

四、工作目标

通过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建立完善市场主体名录库、市场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市场主体名录库,建立健全抽查方式、规范抽查过程,及时向社会公开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切实解决检查任性和执法扰民、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问题,为我市房地产市场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五、主要内容

1.结合部门权力清单编制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包括抽查事项、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等内容。

2.建立完善房地产市场主体名录库。进入市场主体名录库的市场主体信息,包括全部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中介机构。

3.建立完善房地产市场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由持有行政执法证件的执法人员,提供专业技术支持等辅助工作的专家构成。

4.编制年度执法检查计划,合理确定执法检查的比例和频次,建立健全抽取方式、规范抽查过程,同时加强抽查结果运用和公开。

六、创新举措

“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遵循统筹安排、综合实施,谁检查、谁反馈、谁公开的原则进行,进一步压实责任,避免多头、重复抽查。

七、下步工作计划

根据《宿州市房产系统推进“双随机、一个公开”工作队实施细则》,督促各县、区房管部门,结合当地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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