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92589/202304-00026 信息分类: 意见反馈
发布机构: 宿州市房产管理服务中心
成文日期: 2023-04-05 发布日期: 2023-04-05 15:56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部门反馈】关于《宿州市预售资金监管细则》征求意见的反馈情况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部门反馈】关于《宿州市预售资金监管细则》征求意见的反馈情况

来源:宿州市房管中心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3-04-05 15:56 编辑:宿州信息公开042

2023年3月,我中心就《宿州市预售资金监管细则》(送审稿)征求了 26家单位意见,其中无意见17家,有意见9 家:

无意见17家: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公积金中心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萧县房管中心 砀山房管中心泗县房管中心灵璧县住建局中国银行宿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宿州市分行中国农业银行宿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宿州分行交通银行宿州分行宿州农商银行光大银行宿州分行安徽龙汇置业有限公司宿州丰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有意见9家:人行宿州市中心支行银保监会宿州监管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宿州市分行徽商银行宿州支行宿州讯合置业有限公司宿州首创锦天房地产有限公司安徽翔云置业有限公司宿州科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其中:人行宿州市中心支行提出意见2条,采纳1条,未采纳1条;银保监会宿州监管分局提出意见5条,采纳4条,未采纳1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意见1条,采纳0条,未采纳1条;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宿州市分行提出意见1条,采纳0条,未采纳1条;徽商银行宿州支行提出意见1条,采纳0条,未采纳1条;宿州讯合置业有限公司提出意见3条,采纳2条,未采纳1条;宿州首创锦天房地产有限公司提出意见1条,采纳0条,未采纳1条;安徽翔云置业有限公司提出意见1条,采纳0条,未采纳1条;宿州科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出意见1条,采纳0条,未采纳1条。其中,未采纳意见及原因如下:

单位名称

未采纳意见

未采纳原因

银保监会宿州监管分局

建安置房项目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所有预售资金全部纳入重点资金监管。监管账户内资金优先用于该栋预售 商品房建设,其余预售资金根据有关开发建设方案约定合理用于安置房建设,确保项目内平衡。建议删除

已沟通

人行宿州市中心支行

“中标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监管银行”)”修改为“中标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预售资金监管银行”)”。

和上级文件有所冲突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议细则中建议在《细则》中第十五条增加“采用装配式建筑技术建造的单体建筑,已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预售楼栋投入开发建设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和工程形象进度达到正负零,并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的,可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装配式建筑在办理商品房价格备案时,指导价格可按不超过30%标准上浮。”

不符合本地实际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宿州市分行

“监管账户被人民法院冻结的,监管银行应及时通知市房管中心,并于收到人民法院冻结文书当日,将冻结文书上传至监管服务平台。”修改为“监管账户被人民法院冻结的,承办银行应及时通知监管部门,并于收到人民法院冻结文书5日内,将冻结文书上传至监管服务平台。

和上级文件有所冲突

徽商银行宿州支行

建议:“第十四条中 一般监管资金是指超出监管账户内重点监管额度以外的资金,可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提取使用,用于支付项目有关的农民工工资、工程款、房地产开发贷款等。”修改为“一般监管资金的用途增加用于支付保证金或用于阶段性担保偿还逾期按揭贷款本息等。

和上级文件有所冲突

宿州讯合置业有限公司

第十五条第(二)项“主体结构封顶时,监管账户内资金余额应当不低于重点监管资金额度的40%”,建议调整为“不低于30%”。

和上级文件有所冲突

宿州首创锦天房地产有限公司

建议将“第15条(二)主体结构封顶时,监管账户内资金余额应当不低于重点监管资金额度的40%;(三)竣工验收合格时,监管账户内资金余额应当不低于重点监管资金额度的10%;”修改为“(二)主体结构封顶时,监管账户内资金余额应当不低于重点资金比率不低于80%;(三)竣工验收合格时,监管协议无其他约定的,解除监管资金账户。”

和上级文件有所冲突

宿州科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议将第15条建议贵中心应将重点监管资金提取比例适当提升或维持原提取比例,重点监管资金单位成本适当降低或维持原成本。

不符合本地实际

安徽翔云置业有限公司

建议下调重点监管资金标准

不符合本地实际

 

                                         宿州市市房产管理服务中心   

                2023年3月3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