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92589/202306-00012 信息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宿州市房产管理服务中心
成文日期: 2023-06-20 发布日期: 2023-06-20 17:03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关于宿州市人大六届二次会议第143号建议的答复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关于宿州市人大六届二次会议第143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宿州市房管中心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3-06-20 17:03 编辑:宿州信息公开042

孙光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高层住宅小区安装防高空抛物摄像头的建议”的建议,现答复如下:

为防治高空抛物,提升物业服务专业化、规范化水平,切实做好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市房管中心从以下方面积极开展工作。

一.开展宿州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严整治、补短板、促提升”专项行动,由各县区对物业领域高空抛物开展专项排查。要求物业公司加强对居住小区高空抛物的宣传力度,对高空抛物的危害和严重后果及法律责任进行宣传。小区电梯口张贴禁止高空抛物提醒标语,曝光随意高空抛物住户、加强对高空抛物者的监督,定期检查楼栋建筑外层墙皮和装饰物是否有脱落现象;

二.市公安局在住宅小区大力宣传高空抛物作为刑事案件的相关法律知识,告诫业主禁止高空抛物。

三.市房管中心联合市公安部门牵头推动住宅小区安装高空抛物监控设备,指导御景兰庭和港利西区作为先行试点新旧小区加装摄像监控。目前,御景兰庭花费20万元左右资金,在高层住宅前后安装了80个高清摄像头;港利西区花费3万多元,在小区加装13个摄像头。不断约束业主高空抛物行为,保障居民的安全。

 

办复类别:A类

联系单位:市房管中心

联系电话:0557-3021724

 

 

   宿州市房产管理服务中心

                          2023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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