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92589/202306-00013 信息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宿州市房产管理服务中心
成文日期: 2023-06-20 发布日期: 2023-06-20 17:04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关于宿州市人大六届二次会议第154号建议的答复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关于宿州市人大六届二次会议第154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宿州市房管中心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3-06-20 17:04 编辑:宿州信息公开042

刘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成立非盈利物业服务机构与社区行政管理结合的建议”的建议,现答复如下:

一、强化物业考核监管

市房管中心按照《宿州市物业服务考核办法(试行)》,积极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全市实施市场化物业服务项目开展考评。同时,各县区物业主管部门常态化开展物业项目季度考核,公示考核结果,对考核存在问题督促企业进行整改。我中心通过综合评定,同时对服务质量较差、群众满意度较低的的物业项目,要求各县区(园区)组织清退,重新选聘物业服务企业,进一步规范行业市场。同时强化考核结果在信用监管方面的作用,充分利用信用结果规范前期物业项目招投标等活动,信用等级较低的企业限制其参加前期物业招投标。

二、开展物业服务质量评定

为解决物业公司不能按照合同标准提供相应服务,市房管中心积极引入第三方评价机制,指导各县区物业主管部门组织街道社区、业委会及业主对物业管理混乱、服务水平较低的物业企业开展服务质量评定,对服务不能达到相应等级的要重新定级,调整收费标准。

三、发挥国有企业作用

1.目前,我市埇桥区红色物业共进驻11个街道的216个老旧小区,对老旧小区实施基础物业管理。随着社会发展,人民群众对物业服务要求不断提高,红色物业也不断提升物业服务水平,为业主提供更多样的物业服务,逐步向市场化物业管理转变。

2.为引入大型优质物业服务企业,市房管中心积极从源头开展治理,不断加强前期物业。目前,我中心正在去起草《关于进一步规范宿州市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的通知》,积极学习合肥等市优秀管理经验,计划将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纳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交易,确保招标过程公平公正。让更多有实力、由担当的大型国有企业进入我市物业行业市场,为我市物业行业注入新的服务理念,不断改善我市物业管理现状。

 

办复类别:A类

联系单位:市房管中心

联系电话:0557-3021724

 

 

   宿州市房产管理服务中心

                          2023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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