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92589/202306-00015 信息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宿州市房产管理服务中心
成文日期: 2023-06-20 发布日期: 2023-06-20 17:05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关于宿州市政协六届二次会议第0032号提案的答复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关于宿州市政协六届二次会议第0032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宿州市房管中心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3-06-20 17:05 编辑:宿州信息公开042

吴影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小区内楼梯间停放电动车及充电安全问题的建议”的提案,现答复如下:

一、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

我中心积极指导物业企业广泛征求大业主意见,在小区选择合适地方规划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新建充电桩,为业主提供安全停放点,督促业主规范停放电动车,不断满足业主对车辆停放和充电的需求,从源头减少业主飞线充电、上楼充电等存在安全隐患的行为,确保电动车充电安全。

二、加强监督检查

为规范住宅小区电动车管理,市房管中心将小区电动车停放作为小区公共秩序维护的重要内容纳入每季度物业服务考核,督促物业服务企业高度重视电动自行车充电、使用安全管理。同时,2021年市房管中心联合市消防救援支队成立督察组,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对全市122个物业小区停车消防安全进行了排查整治,对飞线充电、电动车进入楼道等进行了清理,要求物业企业及时劝阻停车违规行为,制止无效的及时上报消防部门。

三、制止违规行为

为阻止业主电动自行车进入电梯,危害业主生命安全,我市物业服务企业根据自身条件采取不同措施。部分老旧小区改造了电梯内部空间使电动自行车无法进入电梯;同时,新建住宅小区通过安装监控摄像头识别电动自行车,在电动车进入后停止电梯运行,最大限度保障业主生命健康安全。  

下一步,我中心将积极打造电动车充电管理示范项目,积极推广物业小区电动车管理经验,指导有条件的物业服务企业安装电梯阻车系统,充分利用现代科技产品,提升住宅小区安全。

 

办复类别: A类

联系单位:宿州市房产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席电话:0557-3021724

 

 

宿州市房产管理服务中心

2023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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