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92589/202306-00021 信息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宿州市房产管理服务中心
成文日期: 2023-06-20 发布日期: 2023-06-20 17:09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关于宿州市政协六届二次会议第0270号提案的答复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关于宿州市政协六届二次会议第0270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宿州市房管中心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3-06-20 17:09 编辑:宿州信息公开042

马迪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小区提升物业管理水平的建议”的提案,现答复如下:

为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提升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水平,市房管中心根据工作职责,扎实推进建议办理工作。

一、加强政策宣传,普及物业文化

充分发挥新媒体的宣传作用,通过网站报刊、录制宣传片等方式,普及物业文化,提高群众对物业法规政策的知晓度,宣传物业企业、业主各自的权力、义务,引导业主理解物业、支持物业、关心物业、共同参与物业,积极维护权力,自觉承担义务,共建和谐的居住家园。

二、完善物业服务管理制度体系

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宿州市物业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宿政秘办〔2021〕16号),在明确各级管理责任、规范物业服务、健全业委会治理结构、创新物业管理模式等方面为我市物业管理工作提供了最新的政策依据。为保障《意见》内容落地落实,印发了《宿州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管理办法》(宿房〔2021〕44号),制定了信用等级评定细则,通过信用管理进一步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管,同时强化信用评定结果的运用,将信用评定结果作为前期物业招投标和企业项目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三、推进业主委员会建设

2022年上半年,省委组织部和省住建厅联合制定了《安徽省“皖美红色物业”建设三年行动方案》,方案具体从加强物业服务行业党建、加强党对业主委员会的领导、加强社区物业党建联建三个方面进行推动,对党建引领物业管理提出新的要求。目前,市房管中心正在联合市委组织部制定宿州市“皖美红色物业”建设任务清单,明确各单位责任,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推动落实。积极引导业主规范有序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同时加强党对业主委员会人选的审核把关,要求党员比例不低于50%,通过定期述职、离任审计等措施,督促业主委员会履职尽责,真正发挥业主自治能力。

四、强化对物业企业监管

今年3月,市房管中心按照《宿州市物业服务考核办法(试行)》,积极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全市实施市场化物业服务项目开展考评。同时,各县区物业主管部门常态化开展物业项目季度考核,公示考核结果,对考核存在问题督促企业进行整改。我中心通过综合评定,同时对服务质量较差、群众满意度较低的的物业项目,要求各县区(园区)组织清退,重新选聘物业服务企业,进一步规范行业市场。同时强化考核结果在信用监管方面的作用,充分利用信用结果规范前期物业项目招投标等活动,信用等级较低的企业限制其参加前期物业招投标。

五、加强物业与业主沟通交流

目前我市物业企业与业主主要通过微信群等方式进行沟通交流,接收业主反映问题。《安徽省“皖美红色物业”建设三年行动方案》要求,以市级为单位建设业主大会信息化表决平台。市房管中心下一步将积极联系市经信局,开发建设以住宅小区为单位的信息化平台,提高业主在日常物业管理工作的参与度,不断加强对住宅小区的管理。

 

办复类别:A类

联系单位:市房管中心

联系电话:0557-3021724

 

 

   宿州市房产管理服务中心

                             2023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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