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92589/202310-00011 信息分类: 意见反馈
发布机构: 宿州市房产管理服务中心
成文日期: 2023-08-24 发布日期: 2023-08-24 15:48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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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反馈】关于《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送审稿)征求意见的反馈情况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部门反馈】关于《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送审稿)征求意见的反馈情况

来源:宿州市房产管理服务中心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3-08-24 15:48 编辑:宿州信息公开042

2023年8月,我中心就《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送审稿)征求了 27家单位意见,其中无意见19家,有意见8家:

无意见19家:泗县人民政府、砀山县人民政府、灵璧县人民政府、埇桥区人民政府、市高新区管委会、宿州经开区管委会、宿马园区管委会、市税务局、市交警支队、市政务服务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城投集团、人民银行宿州市分行、市公积金中心、市国动办、市消防救援支队、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宿州监管分局、市房协。

有意见8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萧县人民政府、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其中: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提出意见1条,采纳1条,未采纳0条。市商务局提出意见2条,采纳2条,未采纳0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意见3条,采纳1条,未采纳2条;市发展改革委员会提出意见1条,采纳0条,未采纳1条,市生态环境局提出意见1条,采纳1条,未采纳0条。市水利局提出意见1条,采纳1条,未采纳0条;市财政局提出意见1条,采纳0条,未采纳1条。其中,未采纳意见及原因如下:

单位名称

未采纳意见

未采纳原因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优化车位车库销售审批手续”,由于预售在前,办理不动产证在后,建议该条由市房管中心牵头

已沟通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优化商品住房结构,对在建商品住房项目,......报经自然资源部门批准......”建议更改为“优化商品住房结构,对在建商品住房项目,......按程序报经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委员会同意后.....

已沟通

市发展改革委

建议把“商品房价格实行告知性备案”改成“商品房价格实行告知制,不在履行备案程序”

和上级文件有所冲突

市财政局

建议对发放购房消费券先进行财政承受能力评估,未通过评估的不得安排预算。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21〕5号)第22条“各地区出台涉及增加财政支出的重大政策或实施重大政府投资项目前,要按规定进行财政承受能力评估,未通过评估的不得安排预算”。建议对购房采用贷款贴息的方式给予支持,更大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根据《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宿州市宿州市全面实施零基础预售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宿政发〔2022〕7号)文件“严格控制竞争性领域财政投入,减少直接补助、无偿补助等扶持方式,更多采取政府引导基金、融资贴息等市场化方式支持”

已沟通

 

 

                                                宿州市市房产管理服务中心   

                 2023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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