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房产管理服务中心2023年度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2023年,市房管中心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法治建设及依法行政工作部署,通过狠抓制度建设,强化监督检查,注重素质提升,不断规范行政行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将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制度建设,落实责任
一是健全组织机构,落实责任。市房管中心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立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工作要求落实指引》,明确党组书记和主任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
二是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年初,制定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分解工作任务,落实责任,召开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小组工作会议,听取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工作汇报,并对依法行政工作进行部署。2023年,中心党组印发了《中共宿州市房产管理服务中心中心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度学习计划》,将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专题列入年度学习计划,印发了《2023年度市房管中心“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等文件,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继续开展宪法和民法典法律宣传教育活动、开展党内法规学习宣传、执法人员技能培训等列入了年度重要工作安排。
二、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部署要求,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市房管中心将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中心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列入《中共宿州市房产管理服务中心中心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度学习计划》,印发各科室单位,组织专题讨论。同时,组织人员参加省建设法制协会举办的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主要内容的知识培训,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深刻历史逻辑、丰富理论渊源、重大实践价值和高度政治意义进行重点阐释,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干部教育,指导工作实践,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
三、强化内部学法
一是组织法治专题培训。我中心每年都组织人员参加省建设法制协会举办的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法典、执法人员专业法律知识、执法技能等为主要内容的知识培训。通过培训,提高了依法行政水平,加强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
二是组织旁听庭审活动。为提升工作人员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我单位组织党员干部及相关业务人员近20人,参加了埇桥区人民法院一起涉及公房产权纠纷案件听审活动,收到良好的法治宣传学习效果。同时,每年度在中心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上,至少参加一次网络旁听庭审活动。
四、做好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
一是坚持合法性审查。利用中心主任办公会,传达学习《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安徽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明确涉及重大决策事项的议题,由提请单位和科室牵头,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合法性审查等程序,涉及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重要政策措施的议题,应进行合法性审查和公平性竞争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予提交讨论或者制发文件,确保重大执法决定合法性审核全覆盖。2023年度,已对中心拟写的《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等4个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履行了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程序,并报中心党组会议上向主要负责人进行汇报。
二是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根据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工作要求,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起草实施谁清理”的原则,严格对照清理范围、重点和标准,对近年来的规范性文件逐件进行梳理,提出清理建议,并及时报送清理结果情况。
五、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
一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我单位出台了《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程序规定》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规定》,基本形成职责清晰、审查严格、程序规范、权责一致的行政机关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机制。在今年出台的《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等文件过程中,均通过向相关职能部门征求意见、网上公开征集意见和召开座谈会等形式,畅通公众参与公共决策渠道,充分听取社会公众意见,保障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
二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我中心多年以来一直聘用常年法律顾问,邀请法律顾问列席主任办公会、专题研讨会等决策会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合法性审查和重大决策中的作用,确保涉及的法律事务能够及时有效的解决。政策法规科和房产市场科工作人员会同律师顾问一起作为中心法律顾问队伍,全程参与规范性文件起草、论证;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重要合同的洽谈、起草、审查;涉法涉诉案件审理,重大信访案件处理和化解、咨询;法制宣传和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等工作。
六、开展法治宣传培训工作
一是法治宣传活动。按照市委、市政府以及相关职能部门工作部署,市房管中心分别开展了学习宣贯习近平法治思想、反有组织犯罪法、国家安全教育日、节水宣传周。防范养老诈骗、民法典、防范非法集资、“宪法宣传周”等系列宣传教育活动。
二是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重点宣传学习系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党内法规,党员干部树立“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意识,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三是开展宣传进企业活动。市房管中心相关科室、单位分别深入房地产开发售楼部、物业企业、中介机构等场所,结合企业法治文化建设,突出“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内容,紧紧围绕国家房地产市场调控目标,结合工作实际,广泛宣传系列房地产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等内容,引导企业依法治企、合规经营。
七、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一是坚持“房住不炒”。贯彻落实省住建厅等9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印发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工具的通知》(建房〔2023〕60号),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台《关于印发〈宿州市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宿房调办〔2023〕1号),从激活市场活力、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优化行业服务管理、支持绿色建筑与装配式建筑发展、适时调整棚改安置政策、加大金融支持、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提出15条惠企利民政策,进一步激活市场活力,提振市场信心,因城施策,更好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二是开展房地产领域涉稳风险排查。为盘活存量,遏制增量,防范化解涉稳风险,市房管中心组织对全市在建在售项目,全覆盖开展房地产开发领域涉稳风险排查化解工作。对风险项目建立“一项目一专班”,现场办公、一线接待群众上访,配合其他职能部门果断处置,严防涉稳风险蔓延。同时,压实房地产开发企业主体责任,加快资产盘活和处置,按照“一楼一策”要求,规范有序推进复工复产和债务清还等工作,确保按时按质交付。
三是强化物业管理纠纷预防化解工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事项公开公示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宿州市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的通知》和《关于建立宿州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度的通知》等文件,建立小区自查、社区排查、街道整治、部门指导的四级矛盾排查化解机制,按照专项行动问题排查要求逐级落实。至2023年底,全市共排查问题14534件,整改14518件,整改率99.89%。
八、积极化解房地产领域信访矛盾
完善一岗双责、属地管理、领导包案、定期研判等一整套机制,实现信访事项领导包案全覆盖,积极深入基层通过积极接访下访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精准把握信访工作态势,实现信访隐患逐步减少、群体性信访有效化解,信访矛盾有效缓解。2023年,市房管中心共接收“宿事速办”转交事项5463件,已办结 5457件,办结率为99.89%;省住建厅交办涉及房地产领域的信访事项共196件,已办结186件,化解率为94.90%;共认领省委书记留言6件,市委书记留言16件,办复率100%。
九、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
(一)制定抽查事项清单、工作计划和工作指引
制定了《市房管理中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3年版)》、《2023年度市房管中心“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和 《市房管中心随机抽查工作指引》,规范随机抽查程序,明确抽查的目的、依据、主体、对象、内容及抽查规则、比例频次、抽查方式、工作要求等,并在中心网站公示。
(二)开展部门联合抽查活动
市房管中心会同市市场监管局、市人防办、市税务局、市人社局和市公安局等部门,分别制定了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估价)服务机构和物业服务企业“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工作方案,开展2023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活动。同时,建立失信惩戒和守信奖励机制,对守信、警示、失信、严重失信等信用级别的企业,采取提高随机抽取比例、差异化监管措施。检查过程及结果均已在安徽省事中事后监管平台及信用网站公示。
十、完善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一是依据宿州市公共信用信息目录,印发了《宿州市房产管理服务中心公共信用信息目录》,实现本单位其他所有目录全覆盖。按照市信用办《关于加快归集共享信用评价结果的函》和《关于加快归集共享合同履约信息的函》的工作要求,全量归集房产开发、房产中介和物业领域信用评价信息,全量归集近几年房屋买卖合同信息近百万条,并及时推送至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二是印发了《宿州市房产管理服务中心信用承诺事项》,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批事项和商品房预售许可事项分别开展审批替代型信用承诺和主动公示型信用承诺工作,实现“信用承诺三全”,即全覆盖、全公示、全跟踪。制定信用承诺格式文书并将信用承诺书嵌入本部门业务流程,并通过“信用宿州”网站对外公示,同时将信用修复记录纳入市场主体信用档案。2023年度签定信用承诺书覆盖率100%,落实“双公示”工作制度,做到“双公示率100%,信用承诺全覆盖”。
宿州市房产管理服务中心
2023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