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宿州市人大六届三次会议
第093号建议的答复
张学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宿州市小区物业管理水平”的建议,现答复如下:
为进一步加强居民小区物业管理,提升物业服务水平,市房管中心按照职责,从以下几方面开展了相关工作。
一、规范前期物业招投标
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宿州市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的通知》,明确前期物业招投标应当遵循的原则、招标代理机构相关规定、前期物业招投标方式和具体操作流程,同时明确评标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评标规则。加强物业管理招投标监管,严把前期物业管理准入关。
二、进一步优化维修资金使用流程
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将维修资金使用表决调整为“双过半”,实施房屋维修预案管理和应急维修管理,明确应急维修的八种情形,提高业主表决效率,缩短申请使用时间,逐步解决危及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房屋维修问题。
三、推进物业矛盾问题源头化解
一是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的引领作用。由街道牵头每月在住宅小区内开展1-2次“业主面对面”活动,街道(社区)物业管理人员、物业企业负责人、业委会负责人全程参与,宣传物业管理法规政策,现场登记业主反应问题和意见建议,并进行分类办理,物业企业及时向业主反馈问题处理进度,推动矛盾问题不出社区,实现属地一线化解。今年以来,全市共组织开展“业主面对面”活动1434次,收集群众“急难愁盼”问题2790个,解决问题2515个。二是实现矛盾纠纷快速收集处置。发布宿州市物业投诉意见征集二维码,建立住宅物业矛盾问题快速反映渠道,实现问题快速收集,系统直接交办县区、园区物业主管部门。自发布以来,二维码共收集问题2729条,已办理2720条,办结率99.6%。
四、优化信用监管机制
强化考核结果在信用监管方面的作用,充分利用信用结果规范前期物业项目招投标等活动,信用等级较低的企业限制其参加前期物业招投标。同时我中心正在修订《宿州市物业服务行业信用管理办法》,进一步健全物业服务行业信用管理体系,促进物业服务行业健康发展。
五、积极探索物业费收支方式
鼓励各县区(园区)探索建立住宅小区物业资金监督管理办法,开通监管账户,进一步加强物业费的监督管理。同时按照市领导安排,我中心正在起草《宿州市物业欠费清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草案)》,相关工作正在推进中。
六、建立综合执法进小区工作机制
印发《宿州市关于加强住宅小区执法管理的通知》,建立联合执法进小区事项清单,明确各级执法部门和属地街道责任,实现“联合执法进小区”工作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目前,全市各级联合执法进小区共开展61次。
感谢您对我市物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办复类别: A类
联系单位:宿州市房产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557-3060011
宿州市房产管理服务中心
2024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