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92589/202407-00029 信息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宿州市房产管理服务中心
成文日期: 2024-07-30 发布日期: 2024-07-30 10:44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关于宿州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
第0245号提案的答复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关于宿州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
第0245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宿州市房产管理服务中心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4-07-30 10:44 编辑:宿州信息公开042

魏颖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居民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水平”的提案,现答复如下:

一、积极解决开发企业遗留问题

一是严格住宅物业项目准入机制。印发《宿州市新建住宅小区物业承接查验实施细则》的通知,进一步压实街道参与前期物业承接查验职责,对承接查验全过程进行监管,从源头解决开发企业遗留问题,确保新交付的物业项目全部落实承接查验。二是转发省住建厅《关于开展城镇住宅屋面外墙渗漏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区、园区按照文件要求提前部署,抓好落实,加强城镇住宅屋面外墙渗漏治理,及时有效解决屋面外墙渗漏问题。

二、进一步优化维修资金使用流程

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将维修资金使用表决调整为“双过半”,实施房屋维修预案管理和应急维修管理,明确应急维修的八种情形,提高业主表决效率,缩短申请使用时间,逐步解决危及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房屋维修问题。

三、增强物业服务透明度

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事项公开公示的通知》,制作“一箱三牌三栏”公示模板,要求物业企业在物业服务监督公示牌公布物业服务合同或者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等级、服务标准、服务内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方式等内容。督促企业提升诚信服务意识,增强物业服务透明度,接受业主监督。

四、优化物业服务考核机制

印发《关于调整<宿州市物业服务项目考核评分标准>的通知》,细化调整了物业服务项目的考核评分标准,将群众满意度考核比重提升至30%,建立业主、街道(社区)、物业主管部门共同参与的考核评价体系。同时强化考核结果在信用监管方面的作用,充分利用信用结果规范前期物业项目招投标等活动,信用等级较低的企业限制其参加前期物业招投标。同时我中心正在修订《宿州市物业服务行业信用管理办法》,进一步健全物业服务行业信用管理体系,促进物业服务行业健康发展。

五、推进物业矛盾问题源头化解

一是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的引领作用。由街道牵头每月在住宅小区内开展1-2次“业主面对面”活动,街道(社区)物业管理人员、物业企业负责人、业委会负责人全程参与,宣传物业管理法规政策,现场登记业主反应问题和意见建议,并进行分类办理,物业企业及时向业主反馈问题处理进度,推动矛盾问题不出社区,实现属地一线化解。今年以来,全市共组织开展“业主面对面”活动1708次,收集群众“急难愁盼”问题3309个,解决问题2952个。二是实现矛盾纠纷快速收集处置。发布宿州市物业投诉意见征集二维码,建立住宅物业矛盾问题快速反映渠道,实现问题快速收集,系统直接交办县区、园区物业主管部门。自发布以来,二维码共收集问题2761条,已办理2747条,办结率99.5%。

六、提升物业服务水平

一是提升物业服务能力。2024年以来,我市、县区、街道分期分批组织管理人员培训194次,培训从业人员178次,培训人次达到4900余人。二是树立物业服务意识。从物业管理“小切口”入手,开展微笑服务活动,将微笑服务贯穿于各级物业工作的各岗位、全过程的各环节中,强化各级物业管理人员、物业服务企业、物业从业人员服务意识,增强服务的主动性。三是要求物业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履行约定。四是印发《关于开展住宅小区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的通知》,从环境卫生、绿化补植、设施设备维护保养等方面开展住宅小区环境综合整治,全力推动物业企业履职。同时要求各县区、园区定期下去督查,确保整治工作见行见效。目前泗县、砀山等地工作部署有力,落实到位。

感谢您对我市物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办复类别:A类

联系单位:市房管中心

联系电话:0557-3060011

 

 

宿州市房产管理服务中心

                          2024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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