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92589/202503-00003 信息分类: 规划计划
发布机构: 宿州市房产管理服务中心
成文日期: 2025-03-07 发布日期: 2025-03-07 15:24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宿州市房产管理服务中心2024年工作总结
和2025年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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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房产管理服务中心2024年工作总结
和2025年工作安排

来源:宿州市房产管理服务中心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5-03-07 15:24 编辑:宿州信息公开042

 

一、2024年工作总结

(一)坚持因城施策,适时调整优化房地产市场政策。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城市自主调控权,根据房地产市场形势,结合我市实际情况,适时出台《关于调整优化房地产政策的通知》,从供需两端发力,出台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相关政策,支持居民刚性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助力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二)加快落实国家支持政策,降低居民购房成本一是支持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快落实国家及省相关政策。一是调整个人公积金贷款利率,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二是优化降低住房贷款的首付比例,统一一套、二套房贷最低首付比例到15%;三是降低存量贷款利率,引导商业银行稳妥有序降低存量房贷利率;四是降低“卖旧买新”换购住房的税费负担,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

(三)充分发挥融资协调机制作用,持续做好保交房工作建立以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金融和住房城乡建设负责同志为副组长的保交房及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工作专班,并制定“1+N+X”一揽子方案,全市保交房交付率达到80%以上。

(四)成立“一项目一专班一方案”,切实保障购房人合法权益针对已售逾期难交付住宅项目,保障购房人的合法权益,成立“一项目一专班一方案”工作机制,协调解决项目问题,专项借款项目交付率100%

(五)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建立定期对账机制落实《宿州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实施细则》,规范商品房预售资金缴存和拨付行为,确保商品房预售资金全流程管控,全周期监督。印发《关于加强对监管项目预售资金定期对账等事项的通知》,建立定期对账制度,明确专人负责,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确保商品房预售资金专款用于项目建设。

(六)强化党建引领,提升基层治理格局一是加快推进“皖美红色物业”建设。全市现已实现物业服务覆盖率、党组织组建率、业主委员会(含物业管理委员会)组建率3个100%。二是推动党建引领融入基层治理。推深做实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小区(网格)党支部、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协调运行机制,引导居民属地化解矛盾纠纷。

(七)加强行业监管,凝聚物业监管合力。一是健全监管考核机制。建立以群众满意度为主要指标的物业服务考核评价体系,印发《宿州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考核办法》,市物业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每季度组织对县区政府(园区管委会)的考核。2024年以来,已对8家物业企业予以信用扣分并进行公示,行业市场秩序得到不断规范。二是全面落实“红黑榜”制度。印发《关于建立住宅小区物业服务项目“红黑榜”制度的通知》,每季度公布物业服务项目“红黑榜”,目前市级公布4批。

(八)规范履职履约,全面提升物业服务水平。一是加强物业服务行业人才队伍建设。今年以来,我市、县区、街道分期分批组织管理人员培训296次2747人次,企业从业人员培训278次4634人次,业主委员会培训134次1666人次。二是建立矛盾纠纷多元、高效化解机制。建立小区自查、社区排查、街道整治、部门指导的矛盾排查化解工作机制,发布宿州市物业投诉意见征集二维码,目前,二维码共收集问题3139条,已办结3124件,办结率99.52%。每月梳理分析信访内容,研判形势,现已形成工作专报24期,提示提醒辖区政府、街道集中力量解决突出问题。

(九)加强宣传引导,营造物业管理氛围。印发《关于持续做好全市物业管理宣传工作的通知》,开展人物专访拍摄和企业的宣传曝光,督促各县区、园区加强对物业工作的宣传报道,强化舆论和社会监督。

二、2025年工作安排

(一)落实房地产政策,研究储备新的政策。加强房地产项目全过程监管,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及拨付。落实已出台《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房地产政策措施的通知》及《“人才归宿”购房及租赁补贴实施细则》,确保已出台惠民助企政策落地见效。

(二)持续做好“保交房”“白名单”工作,稳定市场信心。进一步落实国家关于优化完善房地产“白名单”项目融资机制的工作安排,充分发挥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作用,做到合格项目“应进尽进”、已审贷款“应贷尽贷”、资金拨付“能早尽早”。

(三)加快推动宿州市物业管理立法。快出台《宿州市物业管理条例》,从立法层面解决物业管理区域主体责任界定不清晰、物业服务企业履约不规范、业主委员会作用发挥难等问题。                    

(五)进一步加强业主委员会人选把关。监督业委会履职尽责,推动物业管理有序开展,促进业主依法、有序、理性参与小区事务管理。同时,加强对物业企业监督履约抓好抓到位,切实提高各级物业工作人员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

(六)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实施。对纳入2025年计划的城中村改造项目,我市将及时组织开展项目资金平衡方案、征收补偿方案,按照国家支持政策积极对接好政策性金融机构,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项目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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