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92589/202509-00031 信息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宿州市房产管理服务中心
成文日期: 2025-09-10 发布日期: 2025-09-10 15:18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关于宿州市政协六届四次会议第0335号提案的答复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关于宿州市政协六届四次会议第0335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宿州市房产管理服务中心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5-09-10 15:18 编辑:宿州信息公开042

关于宿州市政协六届次会议

0335号提案的答复

 

赵雪剑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小区业主委员会工作监督”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作为市级物业主管部门,我中心始终将规范业主委员会组建和运作作为重点工作。一是持续督促各县区、园区指导基层街道(社区)规范引导业主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进一步加强业主委员会人选把关,监督业委会履职尽责,推动物业管理有序开展,促进业主依法、有序、理性参与小区事务管理。二是加强宣传培训。属地物业主管部门对成立的业主委员会积极开展任前培训和任期培训,围绕业主委员会权力、义务、职责履行等内容进行全面系统解读,不断提升业主委员会成员的履职能力。2025年以来,全市共开展业主委员会培训11次453人次。同时,要求各县区(园区)物业主管部门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广泛宣传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提升业主参与意识和监督能力,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氛围。三是与市委组织部、市委社会工作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的通知》,从强化党建引领、落实物业管理多方职责、强化日常监管、创新资金管理、做好应急管理方面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行为。其中,要求乡镇(街道)党(工)委要加强对业主委员会组建和换届工作的领导,将业主委员会自觉接受社区的指导和监督写入议事规则,促进物业管理与基层治理融合。

下一步,我中心将根据委员意见建议,持续加强对小区业主委员会工作的监督和指导,不断完善相关工作机制,推动业委会规范高效运行,切实维护业主合法权益。

 

办复类别:A类

联系单位市房管中心

联系电话:0557-3060011

 

 

宿州市房产管理服务中心

                          2025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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