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92589/202509-00017 信息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宿州市房产管理服务中心
成文日期: 2025-09-10 发布日期: 2025-09-10 15:10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关于宿州市人大六届四次会议第106号建议的答复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关于宿州市人大六届四次会议第106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宿州市房产管理服务中心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5-09-10 15:10 编辑:宿州信息公开042

 

 

 

 

关于宿州市人大六届四次会议

第106号建议的答复

 

徐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物业管理服务收费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督促各县区、园区在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日常监管的同时,也要做好帮扶工作,街道社区要组织开展物业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明确业主权利义务,引导业主依法履行缴费义务,提升参与小区治理的自觉性,共同维护小区良好秩序与环境,营造和谐宜居的社区氛围。

二、深化专项整治,规范物业服务行为

(一)严把新建小区入口关。印发《关于做好新建住宅小区物业承接查验工作的通知》,强化物业主管部门与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的协调联动,合力督促开发建设单位及物业服务企业严格履行承接查验义务。通过规范新建住宅小区承接查验程序,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从源头上防范行业矛盾纠纷。

(二)集中整治突出问题。根据中央及省市统一部署,我市自2025年3月起,全面开展“整治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等问题”专项行动。聚焦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排查-整改-验收”闭环工作机制,切实规范物业服务行为,有效提升服务质量与服务水平。

(三)发挥业主自治作用。与市委组织部、市委社会工作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的通知》,从强化党建引领、落实物业管理多方职责、强化日常监管、创新资金管理、做好应急管理方面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行为。督促基层街道(社区)规范引导业主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严把业主委员会成员人选关,监督业委会履职尽责,推动物业管理有序开展,促进业主依法、有序、理性参与小区事务管理。属地物业主管部门对成立的业主委员会积极开展任前培训和任期培训,围绕业主委员会权力、义务、职责履行等内容进行全面系统解读,不断提升业主委员会成员的履职能力。2025年以来,全市共开展业主委员会培训11次453人次。

三、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开展美好家园创建工作,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共建美好家园活动,营造良好的物业管理氛围,选树了萧县乐盛•龙城国际、泗县御景城等10个市级“美好家园”小区。培育了新华御府、玉兰公馆、水墨兰庭等9家省级“皖美红色物业”示范小区,对“皖美红色物业”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和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综合运用各类媒体平台加大宣传推广力度。

、下一步工作

我中心将持续深化上述工作举措,压实各方责任,巩固整治成效不断完善物业管理长效机制,着力破解物业服务收费难题,切实提升业主满意度和获得感

感谢您对我市物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办复类别:A类

联系单位市房管中心

联系电话:0557-3060011

 

 

宿州市房产管理服务中心

                         2025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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