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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房产管理服务中心2024年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0 信息来源: 宿州市房产管理服务中心 阅读次数: 编辑:宿州信息公开042 字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现发布《宿州市房产管理服务中心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宿州市房产管理服务中心网站(https://fgzx.ahsz.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健全公开目录,加大公开力度。推进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租赁住房分配、退出、房地产市场调控及监管执法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2024年,市房管中心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策文件、议案提案办复、财政预决算、主动回应、行政权力运行等各类信息446条,通过门户网站发布各类动态、通知等各类信息1200余条,新闻发布会1场,政风行风热线上线6次,通过宿州市12345政府热线服务平台回复网民留言、群众诉求4780条。

  

(二)依申请公开。严格按照《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要求,规范办理流程,注重加强与申请人沟通。属于公开范围的,第一时间予以公开,不属于公开范围或信息不存在的,做好解释说明。2024年,我中心共受理线上依申请公开25件,2结转到2025年办理,其余全部依法依规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市房管中心认真落实《宿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三审制,定期开展涉及个人隐私信息排查工作,严格落实谁制作、谁发布、谁负责的要求,持续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市房管中心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24件,其中2024年新增规范性文件1件,同时做好规范性文件排版,并推送至政策文件库。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规范政务信息公开目录设置。2024年,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印发住房城乡建设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事项目录的通知》和市政府有关通知,结合本市房地产市场、保障性住房工作实际,认真梳理重点领域,对目录进行了细化调整、补充完善,适时增减部分公开事项。拓宽政务信息公开渠道,充分发挥微信、微博等新媒体优势,不断提升信息更新率、准确率,加强信息互联。

(五)监督保障。按照市政务公开办要求,编制本部门政务公开年度重点任务分工方案,明确工作内容、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确保各项信息及时全面公开。结合本领域实际,落实工作任务,针对政务公开第三方测评发现问题,及时与测评公司进行沟通,找出问题症结,全面整改问题。2024年,我中心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2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5

0

0

0

0

0

2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

0

0

0

0

0

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1

0

0

0

0

0

1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4

0

0

0

0

0

4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1

0

0

0

0

0

1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3

0

0

0

0

0

2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

0

0

0

0

0

2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在省住建厅及市政务公开办的指导下,我中心政务公开水平得到了一定的提升,但依然存在一些问题。比如,公开内容不够全面,部分内容公开不够及时。在政务公开第三方测评中问题仍然较多,如文件政策解读不够立体、全面,解读方式缺失或单一。

2025年,我中心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一是强化主动作为。进一步组织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梳理政务公开事项,查漏补缺,编制更加科学规范的公开目录,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同时加强与依申请公开申请人的主动沟通,明确真实诉求,不断优化依申请公开办理方式。二是提升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全面提高信息公开质量,深化各科室间协调配合机制,进一步规范政务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公开等相关流程,确保政务信息的权威性、及时性和有效性。三是丰富政策解读方式。提高文件解读质量,进一步深入解读,细化内容,采用动漫、音视频等多元化解读形式,不断提升解读效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