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五一”假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2-04-29 16:59 编辑:市房管中心 来源:宿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阅读: 字号:

关于做好“五一”假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2022年第14号)

    当前,国内疫情呈多点散发,防控形势异常严峻复杂。随着“五一”假期临近,人员流动和聚集愈加频繁,风险也随之上升。为有效降低疫情输入和传播风险,坚决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格出行管理,非必要不离宿

1、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非必要不离宿,严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确需离宿的,必须提前报本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批准。

2、提倡市民不跨市出行,非必要不跨省出行。严格限制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近14天内有新冠肺炎病例报告的县(市、区)以及省外陆地边境口岸城市。

3、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所有师生员工原则上不离宿。确需离宿的,师生员工必须经学校批准;全市所有高校、中职学校和其他寄宿制学校继续实行封闭管理。

4、因特殊事项确需离宿的市民,外出途中严格做好自身防护,返宿后须主动向居住地社区(村)、单位报备,积极配合属地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经单位同意后返岗复学。

二、严格入宿管控,做好提前报备

5、凡有外市旅居史人员,抵宿前要通过皖事通app“返宿登记”或直接向目的地所在社区(村)、单位或拟入住酒店报备;入宿时要查验两码(健康码、行程码)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宿后要立即向所在社区(村)、单位报告,按要求分类落实管控措施。社区(村)、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建筑工地、集体宿舍、酒店等住宿场所要严格外地来(返)宿人员排查和登记报告。

 6、国内重点疫情地区来宿人员实施“7+7”管理,即7天集中隔离+7天健康监测;中高风险地区的县(市、区)来宿人员(行程码带*)实施“7+7”管理,即7天居家隔离+7天健康监测;省外和省内有本地病例市的低风险地区来宿人员实施“3+11”管理,即3天居家隔离+11天健康监测;省内七日内无新增本地病例所在市来宿人员需三天两检。

三、严格场所管控,有序社会活动

7、假日期间,原则上不组织大规模人员聚集性活动。确需举办的,按照“谁举办、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原则,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要求。50人以上活动必须报经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家庭聚餐聚会不超过10人,承办5桌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的餐饮单位向属地指挥部报备,自行举办5桌以上聚餐活动的个人,需向属地社区(村)报备。 

8、市内各类公园、景区、景点坚持“限量错峰”要求,提前做好公示、预警,严格限流标准。博物馆、图书馆、体育场馆、电影院等密闭公共场所由各县区疫情指挥部根据疫情防控形势提出继续关闭或限流等措施。公共场所要严格落实查验两码(健康码、行程码)、测温、戴口罩,行程码带星号或健康码红黄码人员不得进入。 

9、宾馆、酒店和其他有住宿功能的场所须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对住宿人员查验两码(健康码、行程码)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仔细询问旅居史,落实来(返)宿管控要求。 

10、饭店、商场超市、农贸(批发)市场、专业市场、建筑工地、物流园区等重点场所继续严格“入口关”管理,对进入人员查验两码(健康码、行程码),严格落实戴口罩、测温、限流及场所消毒等防控措施。监所、养老院、福利院、精神卫生机构等场所继续实行封闭管理。 

四、严格社区管控,加强监测预警

11、城市社区、小区、村居严格落实进出人员查验两码(健康码、行程码)、测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对外来人员做好信息登记。各社区要摸清辖区居民底数,了解外出人员情况,及时掌握市外返回人员情况并按要求落实管控措施。 

12、假日期间,全市各行业“应检尽检”工作人员严格按规定频次落实核酸检测;其他人员流动性大的行业或单位,假期结束前尽快组织开展全员核酸检测,节后可提供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尽快返岗复学。各快递公司、外卖平台要保障员工每日个人防护用品,督促员工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快递和外卖从业人员在取、装、运、送过程中,应全程佩戴口罩、手套,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时要第一时间主动报告。 

13、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严格落实预检分诊、首诊负责和流行病学问诊制度,发现发热等症状患者,规范转至发热门诊。各类药店严格落实“一退两抗”药品实名登记管理制度。严格做好进口冷链食品、非冷链物品的报备、检测和预防性消毒等工作。 

五、压实“四方责任”,严肃追责问责

各级政府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在岗在位,加强值班值守;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履行监管责任,加大节日期间巡查检查力度;企事业单位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广大市民要严格履行自我管理责任,时刻牢记正确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注意个人卫生、坚持定期核酸检测、关注自身健康状况,发现疫情潜在隐匿传播风险,要积极向疫情防控部门、社区(村)提供线索。对未履行疫情防控责任的单位和个人,将依纪依规严肃处理;对拒不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并造成后果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宿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2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