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城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宿州分公司在经开区“珑樾庄园”项目服务期间,存在“拒不执行主管部门作出的已经生效的处罚或限期整改决定”、“对业主或者使用人的违法行为未予以劝阻、制止或者未及时报告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不按照规定时间处理有效投诉的”的失信行为,根据《宿州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对该公司失信信息记录,给予信用分值扣减共计40分。
特此通报
宿州市房产管理服务中心
202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