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直管公房住宅房公开招租公告

发布日期:2025-05-14 16:11 编辑:房管局新闻添加 来源:宿州市房产管理服务中心 阅读: 字号:

为了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公平善用,维护承租人合法权益,有效发挥住房租赁市场的社会效益,按照宿州市直管公房工作制度,现公开招租10套直管公房住宅房(其中7套为新接收的电梯房,分别位于人民路9#地兴福园A4幢2704室123.36平方米1套、A6幢101室132.5平方米1套、A6幢603室67.68平方米1套、人民路7#地利民雅苑5幢804室134.26平方米1套、6幢601室134.71平方米1套、纺织路安置区乐天佳苑4幢302、403室110.8平方米的2套;另有3套为违规租赁被收回的房屋,分别位于中山街天丰小区3#楼401室89.89平方米1套、古沱新村3号楼605室36.17平方米1套、环北新村201室24.3平方米1套)。此次交付的直管公房套房全部系毛坯房,房屋内有水、电、气等配套设施,但需承租人自行办理入户手续。

招租条件:户籍属城区本地城镇居民且年满18周岁以上的;申请租赁人以家庭为单位(不含子女)无自有住房,且未享受我市保障性住房和未租住公房的。

申请人需提供以下材料:1.申请书;2.户口薄(原件、复印件);3.身份证(原件、复印件);4.婚姻证明(原件、复印件);5.无房证明(夫妻双方);6.诚信履约承诺书。

自公示之日起,请承租意向人携带申请材料到宿州市直管公房管理处(宿州市胜利路689号)进行登记,租赁价格及相关租赁事宜请拨打电话3023488进行咨询。意向租赁兴福园、利民雅苑、天丰小区和环北新村的符合租赁条件的到302室登记;意向租赁乐天佳苑和古沱小区符合租赁条件的到301室登记。根据宿州市直管公房工作制度规定,在原址征迁的公房租赁户符合租赁申请条件的可优先租赁。

公示日期: 2025年5月14日至 5月28日止。

联系电话:3023488  董女士  陈先生

特此公告

宿州市直管公房管理处

2025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