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宿州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关于征求《宿州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加强对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使用和管理,保障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正常维修和更新改造,维护维修资金所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民法典》、《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建设部、财政部令第165号)、《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安徽省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26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精神,按照市政府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宿州市房产管理服务中心牵头起草了《宿州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通过市房产管理服务中心网站(https://fgzx.ahsz.gov.cn/)公布,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求意见起止时间
2025年9月9日至10月10日
二、反馈意见方式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宿州市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宿州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地址:宿州市埇桥区淮河西路39号房产大楼12楼。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修改意见和建议发送至1105667613@qq.com,电话:0557-39018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