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宿州市恒园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进行不良信用信息记录的通报
关于对宿州市恒园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进行不良信用信息记录的通报
根据购房群众反映,经调查核实宿州市恒园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在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中存在“房地产经纪合同未由从事该业务的一名房地产经纪人或者两名房地产经纪人协理签名”、“侵占、挪用房地产交易资金”的失信行为。
按照《宿州市房地产经纪行业信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对该公司不良信用信息进行记录,给予信用分值扣减40分。
特此通报
宿州市房产管理服务中心
2025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