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报第二十二期

发布日期:2010-09-20 11:24 阅读: 字号:
宿州市房管局向全员制发
《文明创建应知应会小常识》
 
    为响应全市文明创建活动发展和测评要求,进一步提高全体职工对文明创建的知晓度和参与性,日前,宿州市房管局“两项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实用、简洁、易懂、好记的原则,搜集整理了如:全市城市建设管理年和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活动指导思想、总体目标、“素质提升工程”活动内容、市房管局文明窗口创建标准、“三包”、“三好”、“四德”、宿州市民公约“八十字”、公民“七无”行为、文明交往准则等十项条款,并以《宿州市房管局应知应会小常识》的形式,赠发给300多名职工,使大家在学习掌握中得到感悟提升。
 
宿州市房管局文明创建应知应会小常识
 
    全市城市建设管理年和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活动指导思想
    坚持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大力实施城镇扩容战略、加快推进城镇化进程和“皖东北中心城市,淮海经济区和京沪铁路沿线重要的加工业基地和商贸物流中心之一”的城市定位,围绕“l+3”城市空间发展布局和“双百”城市发展目标,通过创新工作体制机制,实施项目大会战,争创“省级文明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全面推进中心城区大建设、大管理、大创建、大提升,促进中心城大大发展。
    全市城市建设管理年和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活动总体目标
    加快“三片两线”开发建设,全面实施618工程,通过大建设,中心城区实现五大变化:面貌明显变化、环境明显改善、功能明显完善、品位明显提升、特色初步显现;大力实施六项工程,全面开展专项整治活动,通过大创建,“三个文明”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实现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目标。
    全市实施“素质提升工程”活动内容
    主要开展三项活动:一是创建宣传活动。精心设计各种载体进行宣传,利用各种宣传媒介,通过开展大讨论、举办讲座、进行问卷调查等多种活动,广泛宣传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相关内容,使广大市民对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的基本内容和知晓率达到90%以上。二是市民素质教育活动。通过评选“道德模范”、“文明市民”、“十佳窗口单位”、“文明社区”等先进荣誉称号,开展大讨论和演讲比赛等,对广大市民进行道德、诚信、文明礼仪、爱国主义等教育,不断提高市民素质。三是志愿者服务活动。在全市各行各业建立志愿者服务队伍和志愿者登记制度,成立志愿者管理组织,选定主题,有计划地组织开展各种社会志愿者服务活动。
     市房管局文明窗口创建标准
     文明窗口创建标准:设有专门的房地产交易与登记服务场所,场所干净整洁、宽敞明亮,配有必要的便民设施。各类标识清楚,在醒目位置公布服务内容、办事程序、业务流程、承诺时限等。实行“一站式”服务,即一个窗口收件、一套资料内部传递、一次性收费、一个窗口发证。依法办理收费许可证,实行亮证收费。收费依据、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公开,并严格执行,无搭车收费现象。工作人员着装整洁、挂牌上岗,服务热情、用语规范,设置咨询窗口或服务台、征求意见箱,开通咨询电话。工作人员清正廉洁,无“吃、拿、卡、要”等违法违纪行为。设置举报箱,公布投诉电话,方便群众监督。登记服务窗口开辟绿色通道,设有老年人、残疾人等办证优先窗口。双休日可预约办理房地产交易与登记业务,提供办事指南,方便群众办事。妥善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近三年无违反廉政建设或违法违纪的行为。
    三包: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
    三好:社会好公仆、家庭好成员、城市好公民
    四德: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
    宿州市民公约“八十字”:
    一、热爱祖国、热爱宿州。二、爱岗敬业、勤劳奉献。
    三、遵守法纪、维护秩序。四、爱护公物、热心公益。
    五、保护环境、讲究卫生。六、崇尚科学、尊师重教。
    七、尊老爱幼、拥军爱民。八、男女平等、家庭和睦。
    九、健康生活、移风易俗。十、扶弱助残、礼貌待人。
    “七无”行为:
    无随地吐痰行为;无乱扔杂物行为;无践踏攀折花草树木行为;无乱晾晒、乱堆放、乱泼水行为;无违章搭建行为;无乱张贴、乱涂写、乱设广告行为;无吵架斗殴行为。
    文明交往准则:
    友善对待外来人员,耐心热情回答陌生人询问;尊老爱幼、主动让座,家庭和谐、邻里和睦、孝老爱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