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简报第10期

发布日期:2013-09-27 11:29 阅读: 字号:

市房管局创建文明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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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房地产管理局

“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活动办公室      二○一三年九月十二日

市房管局会同交警部门共商解决港利、环宇小区停车难问题

随着居民购车数量增多,一些小区停车难问题比较明显,为了缓解这一问题,912日上午,市创建办、市文明办的有关负责人、市房管局会同交警部门,先期对港利、环宇小区区内和区外停车情况进行实地考察,一同前往的还有两家小区的物业企业负责人。

实地考察之后,在港利物业会议室开展研讨会议,市房管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张体超、交警支队、港利房产开发商的有关负责人参加会议。会上,两家物业企业负责人对各自小区现有停车位和业主现有车辆的数量对比进行汇报,讲述了在管理过程中关于车位问题的管理瓶颈。

会上大家积极讨论,各自发表意见,找出停车难的问题根源所在,其一,原有车位规划不能满足业主需求;其二,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购车热情高涨,小区车辆激增。张体超指出缓解问题的措施在于开源,区外停车位的增加可以缓解区内停车难的问题,对人民路、银河二路的非机动车道设置临时停车位,并限制停车时段。同时,张体超倡议物业服务企业要与交警部门紧密联系,及时协商,房管局相关责任部门会在规划和协商的基础上细化解决办法,争取在最短时间内出台《关于缓解物业小区停车难问题的实施办法》,将首先在港利、环宇试点推行,其他小区有条件的可以效仿推行,在取得一定成效后可在全市推广,争取以此为起点着力缓解市内小区停车难问题,为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再添亮点。

交警支队李大队长表示交警支队会对规划车位提供技术支持,增加区外临时停车的可行性。此外,她还建议区内应当规范停车位管理,明确划出停车位并设置停车指示牌,在道路上标注指示箭头,指导车辆行进和停靠,真正做到一车一卡、有出有进。

事后规范管理是真正实现规划目的的重要手段,物业企业承诺将配合交警部门进行规范化管理,督促小区业主严格按照规划范围停车,及时完善规划位置的指示牌和提醒标志。在房管局的牵头下,小区物业与交警部门的协作有望推动小区停车难问题的缓解,为小区业主创造更为文明和谐的的小区生活环境。

                                                         

报: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指挥部办公室、督查组

发: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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