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简报第11期
市房管局创建文明城市
简 报
第11期
宿州市房地产管理局
“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活动办公室 二○一三年九月十八日
市房管局提出“大干一百天,确保物业管理不失分”的口号
文明创建活动开展以来,各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市房地产管理局关于开展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活动的实施方案》,积极宣传,迅速行动,成效显著。各物业小区共悬挂创建条幅160个,摆放公益宣传牌121块,宣传栏120个,电子显示屏36个,成立志愿者服务站30多个,志愿者服务人员600多人,各物业服务公司认真开展“四清”等专项活动,小区环境卫生及秩序有了明显的改善,社区文化蓬勃开展,如明日小区开展的免费教授太极拳活动,天鹅湾开展的便民服务、家电免费维修上门服务等。
但也存在着个别物业企业对文明创建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有的物业企业机械地实行垃圾“一日一清”,裸露垃圾不能及时清除,经常性的保洁做得不够。有的景观水系长期不治理,水面有大量的漂浮物,不能及时清理等问题。
为此,市房管局提出四项具体措施,确保文明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1、通过专项活动提高。我们将根据文明城市创建的要求,认真梳理工作情况,查找问题和不足,通过召开好差类型现场会、每月与专项调度会等形式,促工作、促重点、促提升。
2、明确责任抓落实。根据物业企业服务对象不同,进一步明确责任,与有关单位、部门形成合力。加大卫生保洁的频率和治脏、治差的深度,严防死守,避免一切拖后腿行为,保证文明创建测评体系中所涉及到房管局的事项不出任何问题。
3、健全机制促长效。文明创建本身就是物业服务企业的题中之意,我们在工作推进过程,不断总结物业企业管理服务中好的做法,如“立面式保洁”、“垃圾日清”、“24小时巡查”、“台账管理”、“星级评定”等做法经验,在大力推广的同时,加以提炼固化,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4、加强督查保质量。在文明创建进入关键冲刺阶段,我们将加大督查暗访力度,对慢行为、不作为的物业企业来真的、碰硬的,该曝光揭丑的,曝光揭丑亮相;该降低资质的降低资质;该撤销终止服务的撤销终止服务。同时,提出“大干一百天,物业管理不失分”的口号,力争在文明创建中涌现出3—5个“文明示范小区”。
报: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指挥部办公室、督查组
发: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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