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物业小区开展集中清查打击传销专项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8-07 10:40 阅读: 字号:
市区各物业服务企业
 
    为全面净化社会环境,消除社会治安隐患,依法严厉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在我市开展集中清查打击传销专项行动的总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是要开展宣传工作。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充分利用宣传栏、标语等形式在物业小区开展宣传活动,提高群众对打击传销活动的认识,让居民自觉远离传销、抵制传销、举报传销,让传销人员及早醒悟,脱离传销,揭发传销,让传销人员无藏身之处。
 
    二是要进行调查摸底。各物业服务企业从加强管理入手,对所辖的物业小区逐幢、逐户进行清理、调查摸底,加强对所辖物业小区巡查,查看是否存在非法传销窝点及活动,如发现要立即向公安、工商部门举报,及时给予取缔和打击。
 
    三是要配合公安机关、工商部门对辖区内出租房屋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并查处出租房屋内的传销活动。按照谁出租、谁管理的原则,明确出租人责任,防止外来人员利用出租房屋进行传销活动。
 
    特此通知
 
宿州市房地产管理局
二○一三年八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