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先争优活动简报第四十四期

发布日期:2012-02-28 11:31 编辑:rain 来源:原创 阅读: 字号:
市房管局创先争优活动
简  报
第44期
宿州市房地产管理局
“创先争优”活动办公室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市房管局召开书记大走访公开承诺事项交办会
 积极组织开展全市物业管理小区环境整治活动
 
    为贯彻落实“书记大走访活动”,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优化小区环境,构建和谐社区。12月27日,市房管局召开书记大走访公开承诺事项交办会,组织开展全市物业管理小区环境整治活动,局党组书记、局长邓晓玲,副局长张忠义,全市物业管理公司150余人参加会议。市房管局物业科科长刘跃主持会议。
    会上,副局长张忠义对全市物业小区环境整治活动进行了安排部署,明确任务,提出要求。物业管理小区环境整治活动主体是全市物业服务企业,内容主要围绕环境卫生、车辆管理等内容进行。各企业要成立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制定具体方案、计划和日程表,利用宣传栏向业主广泛宣传,向小区业主发出倡议,引导业主建立良好的生活习惯。通过此次环境整治活动,努力构建环境优美、宁静和谐、管理有序的居住工作环境。
    局党组书记、局长邓晓玲对此次整治活动提出四点具体要求。第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环境整治活动是贯彻落实“书记大走访活动”、顺应广大业主要求的重要工作,各物业服务企业要统一思想,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细化各项措施,周密组织环境整治活动的开展。第二,真抓实干,扎实推进。要积极营造活动氛围,使小区业主积极参与其中。业主是物业小区的主体。要通过各种形式,使环境整治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人人参与、人人尽力,共同创建美好家园。第三,加大调度和督查力度。市房地产管理局将在整治活动期间,定期对物业小区环境整治活动进行抽查或暗访,并组织媒体就小区环境整治情况进行通报。第四,加大奖惩力度。市房地产局根据检查情况,对不积极落实《宿州市物业管理小区环境整治方案》、敷衍了事的企业,一律不得参与新建项目的投标,对环境脏乱差、问题突出的企业,将吊销其物业企业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