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推进在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的意见

发布日期:2011-11-15 15:25 编辑:rain 来源:原创 阅读: 字号:

宿创先组发〔2011〕13号

各县区委、市直各单位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各系统指导小组:

  为进一步推进全市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的深入开展,根据《关于在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皖创先组发〔2011〕22号)文件精神,对近期全市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认真开展“回头看”

  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与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联系紧密,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桥梁和纽带。这些单位和行业的服务态度、服务质量、服务形象直接影响群众对党和政府的评价。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各级创先办和系统指导小组要发挥自身优势,加强统筹协调,加大检查力度,强化工作指导,切实履行好自身职责。各窗口服务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并确定一名熟悉情况的同志作为联络员,于11月15日前将联络员姓名、职务、联系电话报送至市委创先办。近期,全市各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要组织开展一次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回头看”活动,要对照实施方案规定的目标要求,紧紧围绕服务质量是否明显提高、工作作风是否务实推进、突出问题是否有效解决、人民群众是否真正满意四个方面进行对照查摆,重点查找服务意识、服务态度、服务能力、服务效能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不足,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认真加以整改。同时,要注重探索方法、总结经验,建立健全公开透明、便捷高效的服务机制,不断巩固扩大活动成果,推动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向深度和广度发展。市直各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要在11月21日前将“回头看”材料报送到市委创先办。县区各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回头看”材料分别报送至各县区委创先办,各县区委创先办及时汇总后,形成总结材料,于11月30日前上报市委创先办。

  二、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做好“三个结合”

  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要按照“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总体要求,紧扣“服务我最优、作风我最好、形象我最佳”的活动主题,围绕“三亮三比三创三评”(亮标准、亮身份、亮承诺,比技能、比作风、比业绩,创群众满意岗位、创服务先进单位、创优质服务品牌,领导点评、党员互评、群众评议)活动开展,进一步创新活动内容和形式,不断提高窗口服务单位文明程度和从业人员职业道德素质,促进全市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广大党员干部在推进发展、促进和谐、服务群众的实践中建功立业。当前,各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要抓住工作重点,做好三个结合:

  一是与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省第九次党代会和市第四次党代会精神相结合。深入学习贯彻十七届六中全会、省第九次党代会和市第四次党代会精神,对于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的决策部署,实现推进转型发展、加速崛起、兴宿富民的宏伟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学习贯彻“三个会议”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的重要政治任务。各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要把学习贯彻“三个会议”精神作为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内容,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切实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市委提出的奋斗目标上来。要以会议精神为指导,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实现“实力宿州、活力宿州、和谐宿州、幸福宿州”的奋斗目标提供强大政治动力和坚强组织保证。

  二是与书记带头大走访活动相结合。各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要以全市正在开展的“书记带头大走访”活动为契机,立足本职工作,坚持工作重心下移,做到访民情、汇民智、释民惑、解民忧、惠民生,与基层“零距离”接触、与服务对象“面对面”交流,与人民群众“心连心”交朋友,从群众意见最大、最不满意的事情抓起,从群众最希望办、眼下能够办好的事情做起,集中解决一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办成一批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实事好事,最大限度地为群众排忧解难。

  三是与落实年度目标任务相结合。创先争优活动重在实践,贵在落实。时值年末,各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党组织要处理好抓实创争活动与做好本职工作的关系,紧紧围绕本单位2011年度目标任务和工作要点,积极抓好工作落实,切实把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转化为推动本单位业务工作发展的动力,确保全年目标任务的完成,圆满实现“十二五”良好开局。

  三、把握时间节点,统筹活动安排   

  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分为启动实施阶段(2011年8月中旬至9月上旬)、集中推进阶段(2011年9月中旬至12月)和总结完善阶段(2012年1月至6月)三个阶段。当前,活动正处在集中推进阶段。各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要紧紧围绕本单位的创争主题,围绕具体的创争目标,做好以下重点工作:

  一是组织开展一次岗位练兵技能比武活动。根据《中共宿州市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2011年工作要点》(宿创先组发〔2011〕5号)要求,全市9个系统指导小组要在第四季度开展行业系统比武竞赛活动,各窗口单位党组织要对照本行业本单位先进标准和先进典型,进行“对标定位”,按照“干什么、练什么,练什么、赛什么”的原则,组织开展岗位练兵、技能比武活动,比技能、比作风、比业绩,切实提高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二是开展一次领导点评、党员互评、群众评议。年底前,各窗口单位党员领导干部和党组织负责人要对本单位“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开展情况认真进行一次点评,实事求是地肯定成绩、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指明努力方向,指导开展工作。要结合党员自身特点和岗位实际,开展自评、互评,相互鼓励、比学赶帮。要坚持“开门搞活动”,通过设置意见箱、电子测评系统、网上投票等方式,接受服务对象即时评价、在线评估,及时反馈群众意见,整改存在问题。同时,要围绕实现“十二五”目标任务,围绕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的开展,围绕深入基层、服务群众,扎实开展新一轮承诺、践诺、评诺活动。

  三是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各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要与执行“四民”、“四企”、争创“四型”机关活动长效机制结合起来,及时总结回顾“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的开展情况,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推动活动深入开展的措施办法,把活动中行之有效的做法转化为制度,形成为民服务的长效机制,为总结完善阶段工作的开展奠定坚实基础。

  四、注重典型宣传,加强信息报送

  各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要注意发现、培育、总结和推广本单位本行业先进典型,特别是平凡岗位上、群众身边的优秀党员、模范职工、先进青年等,采取设立宣传专栏、宣传标语、窗口标识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认真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引导广大党员对照先进找差距、学习英模见行动、立足岗位创佳绩、为民服务作贡献。各级党组织和新闻宣传部门要充分利用党报党刊、电台电视台、网络等宣传媒体和党员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进行广泛宣传,营造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市直主要新闻媒体将进行“为民服务创先争优”专题宣传报道,各县区委创先办和市直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要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各县区、市直各窗口服务单位要重视和加强活动信息的报送工作,定期向市委创先办报送活动信息,各县区每周至少报送3篇,市直窗口服务单位应及时把本单位开展活动的好做法、好经验、涌现出的好典型整理报送至市委创先办。信息上报前要经单位领导把关,确保上报的材料主题突出、内容翔实、例子鲜活、数据准确、言简意赅。市委创先办将对上报信息进行分析筛选,择优编发,并定期对信息报送和采用情况进行通报,纳入对活动的综合考评。

 中共宿州市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

2011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