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房管局制定效能建设“督查三项硬措施”

发布日期:2012-03-14 11:51 阅读: 字号:
为确保效能建设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市房管局制定三项督查措施,狠抓各项工作落实。
    一是实行《效能建设月调度制》,每月对局属各单位、相关重点工作和部门进行调度,推进各项工作提速提效。二是加大明查暗访力度,制定《违背效能建设行为处理办法》,对违背效能建设纪律规定的,视情节分别给予通报批评、责令检查、黄牌警告、诫勉谈话、停职停岗、调离岗位、经济处罚等。三是强化督查成果应用,制定《效能建设考核办法》,进一步考严、考细、考实。并将效能建设成果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切实体现到激励先进,鞭策后进,体现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