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金不昧发扬传统美德 通力合作积极寻找失主
1月7日下午4时许,我局二楼大厅工作人员谢春梅、史红梅两名同志在其服务窗口附近捡到一个钱包,内有人民币两千余元,另有失主身份证和数张银行储蓄卡。两名同志在捡到钱包后第一时间报告了局监察大队,监察大队立即派队员赶往现场调查取证,并向局领导汇报,张贴了失物招领启事。通过现场查看,猜想极有可能是失主在办证或交税的时候将钱包遗失的。根据这一猜测推理,监察大队立即联系了局交易大厅各服务窗口协助查询,共同寻找失主。
经过多方努力,失主于1月8日上午9时来到监察大队,监察大队负责人和谢春梅、史红梅两位同志在认真核实后,将钱包交还了失主。失主激动的连声道谢:“钱一分没少,更重要的是找回了身份证和银行卡,太感谢房管局的同志了!”。
谢春梅谦虚的说:“拾金不昧,这是每个人都应该做的!”。一句朴实的话语,更能体现出谢春梅、史红梅两位同志良好的道德情操。她们的行为不仅给全局干部职工树立了榜样,也为房管局在社会上树立了良好形象。
经过多方努力,失主于1月8日上午9时来到监察大队,监察大队负责人和谢春梅、史红梅两位同志在认真核实后,将钱包交还了失主。失主激动的连声道谢:“钱一分没少,更重要的是找回了身份证和银行卡,太感谢房管局的同志了!”。
谢春梅谦虚的说:“拾金不昧,这是每个人都应该做的!”。一句朴实的话语,更能体现出谢春梅、史红梅两位同志良好的道德情操。她们的行为不仅给全局干部职工树立了榜样,也为房管局在社会上树立了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