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房管局开展“宿州房管激情之星”评选工作
为切实改进工作作风,进一步加强服务意识,提升工作效能,根据市效能办《关于评选2013年度“宿州激情之星”的通知》(宿效办[2014]1号)要求,市房管局扎实开展2013年度“宿州房管激情之星”评选工作,由局效能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局效能办负责实施。
此次评选旨在比激情、讲操守、比实绩、讲能力,评选出工作积极主动,作风优良,无拖拉懈怠现象;业务素质高,熟练处理业务范围内的各种事务,办事速度快、质量好、效率高;高标准完成岗位目标任务,先进事迹获得县级以上表彰奖励,工作成绩优异;无违反首问负责、限时办结等效能建设制度行为,无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群众满意度和社会公认度较高的“激情之星”。
评选针对局属单位科级以下在职在岗工作人员,采取主动申报的方式,由工作人员上报体现效能的简要事迹,局效能办负责评选,并在结合最终评选结果推荐一名“宿州房管激情之星”参加“宿州激情之星”评选。
评选工作的认真开展加强了先进典型和先进做法的宣传,提高了全体人员的竞争意识、荣誉意识和责任意识,全力实现办事提速、服务提质、工作提效、形象提升,努力打造人民群众满意单位。
此次评选旨在比激情、讲操守、比实绩、讲能力,评选出工作积极主动,作风优良,无拖拉懈怠现象;业务素质高,熟练处理业务范围内的各种事务,办事速度快、质量好、效率高;高标准完成岗位目标任务,先进事迹获得县级以上表彰奖励,工作成绩优异;无违反首问负责、限时办结等效能建设制度行为,无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群众满意度和社会公认度较高的“激情之星”。
评选针对局属单位科级以下在职在岗工作人员,采取主动申报的方式,由工作人员上报体现效能的简要事迹,局效能办负责评选,并在结合最终评选结果推荐一名“宿州房管激情之星”参加“宿州激情之星”评选。
评选工作的认真开展加强了先进典型和先进做法的宣传,提高了全体人员的竞争意识、荣誉意识和责任意识,全力实现办事提速、服务提质、工作提效、形象提升,努力打造人民群众满意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