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宿州市“整治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等问题”第一批典型案例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07-17 14:50 编辑:市房管中心 来源:宿州市房产管理服务中心 阅读: 字号:

根据“整治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等问题”具体实事工作部署,现将第一批典型案例公告如下。

1.卧龙湾小区

该小区物业服务管理单位为宿州市中海物业有限公司。经查,该企业在小区管理服务中,未将2024年以来小区广告展位出租的2500元公共收益进行公示、单独列账,公共收益管理不规范。经街道督办,2025年6月,该企业已经将公共收益按规定进行公示,并将收益部分单独列账,公共收益管理不断规范。埇桥区住建局已将该小区纳入第二季度物业服务项目“黑榜”管理并责令物业服务企业整改,后期将持续跟进整改进度。

2.宿州CBD-城市中央商务区

该小区物业服务管理单位为宿州铂悦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经查,小区存在安全防范系统损坏未及时维修、未引导有序停车、电梯故障未及时维修、建筑垃圾堆放在地下车库等问题,影响业主正常生活。经街道约谈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相关问题已整改完毕。

3.宏泰建材城

该小区物业服务管理单位为灵璧县邦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灵璧县住建局在日常巡查小区时发现物业服务企业档案资料中缺少房屋及共用设施设备资料留档,通过此次检查说明物业服务企业未严格落实各类档案留档工作,细节化程度不够,存在资料缺少现象。灵璧县住建局要求物业服务企业立即整改,加强企业管理。现物业服务企业已整理相关资料,并在接下来工作中严格落实相关资料留档工作,问题已整改结束

4.奇石小镇

该小区物业服务管理单位为安徽宿州天下舍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灵璧县住建局在日常巡查小区时发现物业服务企业未按合同约定维护公共区域秩序,未常态化落实小区内设施设备巡查检查制度,物业服务企业日常管理工作流于形式,物业服务企业项目负责人未落实相关检查制度,对企业人员管理要求不够,导致物业服务企业开展的工作未落实到位,灵璧县住建局要求物业服务企业立即整改,加强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现物业服务企业已常态化开展整治工作,加强巡查,落实责任,问题已整改结束。

5.紫薇公馆小区

该小区物业服务管理单位为安徽山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砀山县房管中心接到小区商铺业主联名反映“安徽山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私自加收商铺电费,认为收费不合理,要求查处”问题。经调查,安徽山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确实存在违规加收商铺电费的行为,情况属实。2025年6月17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砀山县房管中心对安徽山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正式向其送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该企业接到通知书后,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目前已全面停止违规收费行为,并积极落实整改。

6.春天里

该小区物业服务管理单位为安徽山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该企业在服务项目期间,擅自将全体业主共有物业用房整体出租,且在砀山县房管中心责令整改后拒不整改。2025年5月,经查实,该企业未经业主共同决定,擅自将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7号楼二层物业公共用房(面积550.63㎡)整体出租给他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关于改变共有部分用途需业主共同决定的规定,以及《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关于物业管理用房归属业主、未经同意不得改变用途的规定,严重侵害了业主权益。砀山县房管中心于2025年5月8日依法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该企业逾期未整改且未配合调查。2025年6月20日,砀山县房管中心依照法定程序,将该案件移交至砀山县城市管理局进一步处理。鉴于安徽山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违法事实清楚、性质恶劣、拒不整改,砀山县房管中心依据相关规定对其作出信用扣分并纳入不良信用记录。目前,春天里小区业主委员会已依法向安徽山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提起诉讼,砀山县人民法院已正式受理该案件。

7.泗县学仕公馆小区

该小区物业服务管理单位为优诚物业服务(安徽)有限公司。2025年6月1日在“整治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等问题”专项排查时发现,小区消防管道无水,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和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泗县消防无水小区(单位)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决定给与优诚物业服务(安徽)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陆仟元的行政处罚。泗县房管中心第一时间对优诚物业服务(安徽)有限公司负责人进行约谈,要求物业服务企业积极对接承建方泗县城投集团对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和维修,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目前泗县城投集团正在进行招投标,相关问题积极整改中。

8.家和花园小区

该小区物业服务管理单位为泗县鸿鼎盛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6月18日在整治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等问题专项排查时发现,小区存在充电设施不足问题,飞线充电现象普遍,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泗县鸿鼎盛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未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存在公共秩序维护不到位,未劝阻飞线充电问题。泗县房管中心及时约谈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对小区再排查、再摸底,摸清建设需求,根据一小区、一方案”推进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建设。泗县房管中心对该企业下发整改通知书,若整改不力,将采取信用惩戒。目前物业服务企业已联系第三方安装企业,进行充电桩加装,正在积极整改中。

9.萧县香格里拉小区

该小区物业服务管理单位为江苏大彭阳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小区内72栋、91栋、99栋电梯损坏长期停运未及时维修,影响业主出行,引发大量投诉。根据《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萧县房管中心、龙河街道对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约谈,责令立即整改,限期对损坏、停运的电梯进行维修检测,保障公共设施正常运行,切实维护业主合法权益,目前损坏电梯正在进行维修。

10.新城壹品小区

该小区物业服务管理单位为宿州市天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7月1日,在检查中发现该小区部分监控设备不能使用、消防栓内缺失水带、水枪等,存在安全隐患,东城行管会立即责令物业服务企业限期整改。目前,物业服务企业已对监控设备问题、消防栓内设备配备不齐全问题进行了整改。

11.珑樾庄园小区

该小区物业服务管理单位为合肥城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宿州分公司。该企业管理期间,业主多次投诉未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履职尽责。接到业主反映后,经开区社会事业局、街道办事处、消防、社区等相关监管部门多次现场督查,对该企业进行约谈,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落实整改,但整改效果甚微。尤其在近期小区内游泳池事件中,物业服务企业利用公共场地外包出租获取收益,但事先未征求业主意见,且对车辆管理不当,引发网络关注。针对该企业未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不落实问题整改的行为,经开区社会事业局目前正在按流程对该物业服务企业给出扣除信用分处理建议,已下发失信行为信息记录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