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整治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等问题”工作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物业行业监管,规范物业企业经营行为,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整治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等问题专项行动,现将监督反映方式公告如下:
一、 监督反映内容
未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未履行信息公示和报告义务;未履行物业服务企业的移交义务。小区公共收益底数不清,管理不规范;擅自利用小区公共部位经营;未公示公共收益收支情况;违规侵占小区公共收益。住宅电梯故障频发,运行状况差,出现问题维修不及时,群众反映未及时申报更新;物业服务企业擅自改变物业服务用房用途、无正当理由拒不退出物业服务项目、拖欠保洁保安人员工资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整治范围
全市范围内有专业化物业服务的住宅小区
三、监督反映方式
监督反映电话:
埇桥区住建局 0557-3958011
砀山县房管中心 0557-8099166
灵璧县住建局0557-6666609
泗县房管中心0557-7010195
萧县房管中心0557-2230696
高新区汴北行管会 0557-3927276
经开区社会事业局 0557-3930365
宿马园区东城行管会0557-2186059
宿州市房管中心0557-3060011
感谢您对宿州市物业管理服务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宿州市房产管理服务中心
2025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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