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房管中心召开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暨“白名单”工作推进会
为进一步防范预售商品房项目风险,强化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4月16日下午,市房管中心会同中国人民银行宿州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宿州监管分局召开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暨“白名单”工作推进会,市房管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宋丹波主持会议,中心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各商业银行分管负责人及业务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市房管中心解读了《宿州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实施细则》;中国人民银行宿州市分行解读了《宿州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银行考评办法》;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宿州监管分局解读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审核制“白名单”工作的通知》。
会议指出,加强预售资金监管和“白名单”工作是保障资金安全、维护购房者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严格落实《宿州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实施细则》(宿房〔2025〕17号),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明确监管部门、监管银行、房地产开发企业责任,规范预售资金缴存与拨付行为。二是建立监管银行考评机制,加强对监管银行监督管理,规范监管银行预售资金管理。三是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房地产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巩固扩大“白名单”工作成效,一视同仁满足房地产开发项目合理融资需求。
下一步,市房管中心将联合中国人民银行宿州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宿州监管分局联合开展预售监管资金检查,进一步规范监管银行、房地产开发企业行为,保障预售资金专款专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