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广使用《宿州市存量房买卖合同》(范本)的通知
关于推广使用《宿州市存量房买卖合同》
(范本)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我市存量房交易行为,维护买卖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宿州市房产管理服务中心、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制定了《宿州市存量房买卖合同》(范本),现予以发布。
各有关单位及房地产经纪机构要积极做好范本的学习、宣传、推广和使用工作,规范房屋交易行为,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宿州市房产管理服务中心 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2月10日